1992年4月22日康克清逝世。

康克清于1911年9月7日出生于江西省万安县的一个贫苦渔家。少年时代,她经历了旧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种种黑暗,接受了进步思想的影响,于1925年从事妇女工作。

缅怀历史,珍惜今天。——康克清

康克清(1911~1992)中国无产阶级革命家,中国妇女解放运动的领导人。江西万安人。

1926年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1927年任乡妇女协会常任秘书。193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32年担任女子义勇队队长。1934年当选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执行委员会候补委员,同年参加长征,任直属队指导员。1936年任红四方面军党校总支书记。1937年后,历任八路军总司令部直属队组织股长、政治部主任、党总支书记,晋东南妇女救国会名誉主任,中共中央妇女委员会委员,解放区战时儿童保育会代主任。

1949年出席第一次全国妇女代表大会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历任全国妇联第一届至第五届常委、第三届副主席、第四届主席、第六届名誉主席,中国人民保卫儿童全国委员会主席,中国福利会名誉主席,宋庆龄基金会主席,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会长。

1979年主持了《婚姻法》的修改工作。她曾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席过国际保卫儿童会议和联合国妇女会议,代表中国政府签署《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

1992年4月22日于北京逝世,享年81岁。